雖然用工單位不是《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但由于被派遣勞動者實際在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單位同樣被派遣勞動者負有相應的義務。依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1)執(zhí)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對勞動者進行勞動保護,提供衛(wèi)生、安全的工作條件和環(huán)境,防止職業(yè)傷害發(fā)生,是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凡是國家有標準規(guī)定的,用工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執(zhí)行,合同約定不能低于國家標準;國家沒有標準的,合同約定的標準以不使勞動深圳勞務派遣公司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身體健康受到侵害為前提條件。
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工作要求是指用工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對勞動者的能力和績效要求。勞動報酬是滿足勞動者自身及其家庭成員物質文化生活炻費的主要來源,也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后應得的輯I報勞動報酬多少、支付方式等直接關系到被派遣勞動者切身利益。為防止勞務派遺單位克扣用工單位支付的勞動镢用工單位應當暖行告知義務。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作為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加班費、績效獎金,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等都是被派遣勞動者接受用工單位管理、指揮,付出具體勞動后應得的報酬,應當由用工單位由被派遣勞動者支付。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調:用工單位直接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勞動者的勞動技能直接影響到勞動效果,有時甚至影響安全生產(chǎn)。深圳勞務派遣公司應當按照用工單位的要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有義務對在崗的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必需的培訓,如安全生產(chǎn)培訓、職業(yè)技能培訓等等,該費用由用工單位承擔。
(5)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被派遣老動者在某一用工單位連續(xù)工作的,應當與勞動合同制職工樣享受工資調整機制,使勞動者的收人與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用工單位連續(xù)用工的,應當對工資進行定期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