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評論員
近期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各界對于該項修法關注的重點,主要集中在整治違規(guī)濫用勞務派遣。
勞資雙方基于各自利益取向,就此展開激烈博弈,這是完全可以預見的局面。原因很簡單,有調查顯示,2010年全國勞務派遣用工數(shù)量已急速膨脹至6000萬人左右,占到職工總數(shù)16%,有這種既深且廣的利益關涉,關注度自然不斷放大。
濫用勞務派遣顯失公平自不待言,然而解決這個問題的難點,除了上文所述既得利益者的阻撓,更在于導致既得利益者得以坐大的集體行為困境。具體來說就是:一個過度自由、過度強調雇主權利的勞動力市場固然不足取,但一個過度規(guī)制、過度強調雇員權利的勞動力市場同樣不利于經濟成長,其最終結果,反而會損害到雇員利益。
解決行為困境的紙上談兵甚為輕易,無外乎“執(zhí)其兩端,用其中于民”,但在實踐層面,中間平衡點如何設置尚無定論。譬如2008年1月1日起頒布實施的現(xiàn)行《勞動合同法》,圍繞其中“無固定期限合約”等規(guī)定,不只資方頻頻反彈,就連相對中立的學界人士同樣不乏反對聲音。更不用說,本當身為勞動法護法者的地方政府也有部分淺嘗輒止,很快就以國際金融危機不利影響為托詞,選擇性放寬勞動法尺度。
中國三十多年改革開放實踐表明,在兼顧公平的前提下,效率優(yōu)先更為突出地體現(xiàn)在了這一歷程中,而這,對于打破計劃經濟的桎梏,探索全面開放的路徑,構建未來發(fā)展的基礎,發(fā)揮了極其顯著的作用。
然而,曾經有效的發(fā)展戰(zhàn)略未必總是行之有效。2011年,中國人均GDP已經突破5000美元,參照國際經驗,使各經濟體賴以從低收入經濟體成長為中等收入經濟體的戰(zhàn)略,對于它們向高收入經濟體攀升是不能重復使用的。因此,已經逼近中低收入國家人均GDP上限的中國,需要著手謀劃如何避開近在眼前的“中等收入陷阱”。
撇開政治考量,單以經濟視角來看,如果任由同工同酬都無法保障的“效率優(yōu)先”思路持續(xù)主宰,那么,它所假托的GDP增長只能越來越顯著地表現(xiàn)為一部分人口福利高增長,另一部分人口福利低增長甚至無增長。而按照簡單的邊際效應遞減原理就可推知,這種有欠公平的整體經濟“高效”增長,其對內需的拉動作用卻又必定是低效率的,因此,其本身的持續(xù)動力亦會很成問題。
綱舉才能目張。眼下,包括勞動法修法爭議在內的中國經濟社會深層次矛盾淺表化,聲聲呼喚著統(tǒng)籌公平與效率時不我待。因為只有更為強調讓13億國人共同參與發(fā)展的機會,共同分享發(fā)展的成果,中國這艘巨輪才能在建設和諧社會的航道上排除一切干擾,持續(xù)向前行進。